发表日期: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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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淑惠因保管不善,将20230034083号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声明该房屋他项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淑惠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