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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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95号
联系方式:86633757 86623138
不动产坐落:旅顺口区北海镇沙包村更正内容:于芝文更正为于志文备注:地:040802217 面积:290.80平方米
登记机构: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旅顺口分中心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