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 职权编码 QT-SJ-0002-0000 实施部门 区审计局 承办机构 法规信息科
职权名称 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 工作对象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子项名称

共同实施部门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第二十六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责任事项

1.监督责任: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