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职权编码 | XK-JT-0003-0000 | 实施部门 | 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港口和口岸局) | 承办机构 | 行政审批科 |
| 职权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工作对象 | 项目法人、企事业单位 | ||||
| 子项名称 |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
| 职权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文书并说明理由。
|
||||||
| 责任事项依据 |
1-1.《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
|
||||||
| 备 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