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类型 | 行政强制 | 职权编码 | QZ-JT-0003-0000 | 实施部门 | 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港口和口岸局) | 承办机构 | 道路运政执法中队 |
| 职权名称 | 对拒不接受检查以及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者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设备、工具进行强制 | 工作对象 | 公民、企业、其他组织 |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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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
| 职权依据 |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50号)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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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调查取证责任: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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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依据 |
1-1.《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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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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