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类型 | 行政强制 | 职权编码 | QZ-JT-0004-0000 | 实施部门 | 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港口和口岸局) | 承办机构 | 道路运政执法中队 |
| 职权名称 | 对未取得线路经营许可从事营运,拒绝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强制 | 工作对象 | 公民、企业、其他组织 |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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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
| 职权依据 |
《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号)第三条第二款: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县(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客运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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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调查取证责任: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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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依据 |
1-1.《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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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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