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类型 | 行政检查 | 职权编码 | JC-JT-0003-0000 | 实施部门 | 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港口和口岸局) | 承办机构 | 港航管理科 |
| 职权名称 | 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 工作对象 | 企业 |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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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
| 职权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第五条 省级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大连港口条例》第十二条 ……港口主管部门对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调取、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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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依法开展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检查时。 2.督促整改责任:发现有影响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3.处置责任:对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违法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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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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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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