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类型 | 行政奖励 | 职权编码 | JL-JT-0001-0000 | 实施部门 | 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港口和口岸局) | 承办机构 | 道路客运执法中队 |
| 职权名称 | 对遵纪守法、表现突出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奖励 | 工作对象 | 公民、企业 |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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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
| 职权依据 |
《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6号)第四条第二款: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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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奖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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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依据 |
1.《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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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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