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行政裁决 职权编码 CJ-JT-0001-0000 实施部门 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港口和口岸局) 承办机构 道路客运执法中队
职权名称 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工作对象 公民 企业
子项名称

共同实施部门
职权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责任事项

1.工作人员对申请行政裁决进行审查;
2.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
3.审理调节: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由双方当面陈述情况,以查明案情;
4.裁决:根据事实和法规做出裁决;
5.制作裁决书,将裁决结果送达申请人。

责任事项依据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2.同1。
3.同1。
4.同1。
5.同1。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