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职权编码 | QT-KG-0003-0000 | 实施部门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承办机构 | 工业投资和信息化科 |
| 职权名称 |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工作对象 | 企业 |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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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
| 职权依据 |
《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大政发〔2018〕8号)第七条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区市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本级政府规定具有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管理职能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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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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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依据 |
1.《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大政发〔20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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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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