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编码 QT-KG-0006-0000 实施部门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承办机构 高新技术科、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职权名称 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初审 工作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
子项名称

共同实施部门 区财政局
职权依据

《大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大财企〔2014〕1000号)第十一条 (三)项目按照申请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以文件形式上报推荐意见,并附推荐说明。1、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属地企业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真实性、项目与本地区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紧密程度、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

责任事项

1.推荐责任:按照项目申请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以文件形式向区科技局上报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告知理由。
2.受理责任:区科技局根据初审推荐意见,受理推荐项目。
3.审查推荐责任:符合条件的,向市科技局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告知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大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大财企〔2014〕1000号)
2.同1
3.同1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