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编码 QT-KG-0007-0000 实施部门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承办机构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职权名称 市级科普基地认定推荐初审 工作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子项名称

共同实施部门
职权依据

《大连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大科政发(2008)111号)第七条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须经主管单位推荐,按如下程序申报。
(一)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大连市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表样附后);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设施、科普宣传能力情况);
3.科普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制度;
4.法人资格、科普经费投入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
(二)申报及受理时限:即时申报,受理回复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三)申报受理部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责任事项

1.推荐责任:按照项目申请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以文件形式向区科技局上报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告知理由。
2.受理责任:区科技局根据初审推荐意见,受理推荐项目。
3.审查推荐责任:符合条件的,向市科技局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告知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大连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大科政发[2008]111号)、市科技局当年通知
2.同1
3.同1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