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旅顺口区按照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4602条,其中,区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3946条,占全区发布总量的85.74%;旅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发布信息656条,占总量的14.26%。
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政府信息95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占总数的11.57%;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占总数的8.4%;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5.2%;发布业务类信息61条,占总数的64.21%;其他栏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10.52%。目前,2005年以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旅顺口区依托“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3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农村房屋征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占用农民耕地建工业厂房补标准助、农村居民集体转为非农户口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在网上直接回复,认真按时办结,没有超时现象,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查询费用。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0年,我区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4、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投诉咨询办理
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着力在“服务功能完善化、审批手段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服务水平星级化”四个方面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中心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2749项,办结32406项,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结193件,办结率达到98.95%。在行政投诉办理工作过程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建立起规范高效的投诉件承办机制,直办件和网上投诉办理效率高,涉及行政投诉中心转办的138件行政投诉直办信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全年行政投诉案件办结率100%,全年行政投诉案件满意率95%以上。全年办理省民心网民情民意处理系统网络平台转办件24件,其中已办结24件,办理结果五星级满意件为23件、占95.83%,四星级满意件为1件、占4.17%。全年办理中国大连公众交流平台件共办理230件投诉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个别件能够跟踪办理,得到基层群众的充分认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区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区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各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旅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区、街(开发区)及各办局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另外,我区通过机制整合,率先在全市各区市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工作的常设结构,旅顺口区政府办行政投诉与政务公开科现有行政编制2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在此基础上,区政府提供经费和人员保障,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上级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下发了《旅顺口区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旅顺口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审查、报送、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了旅顺口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区党政信息信息中心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2010年,我区对“旅顺口区政务信息网”进行改版。改版后政府网站共分“政务版”“公众版”“招商版”“在线访谈”四大板块,其中“政务版”主要宣传政务公开建设等工作,设立“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网上办事”“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目录查询系统”“政府法制”“百件实事网上办”等政务公开栏目,日更新政务信息、公示公告等信息20余条,能够做到信息更新的连贯、准确、及时;与“民心网”联网,并在政务信息网设立“监督投诉”“建言献策”等栏目,对网络投诉、政策咨询、建言献策等信息做到及时采纳、及时办理,及时反馈。
二是完善制度,为《条例》实施提供机制保障。2010年,我区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对示范点建设的单位,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规范文本,统一规定,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
三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2010年,我区还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印发《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承诺》,极大方便了基层和群众。
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区通过在区党政机关办公楼、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等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均设有服务指南,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目前,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均采取多种形式,将职责范围内的办事事项、办事程序、办事制度进行了公开。
五是加快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现有的审批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换代,进一步扩充了中心网站设置栏目,适时更新了网站公开内容,强化了网络防御能力,通过现代化电子手段对审批服务、全程代理情况进行定向公示和限时督办,避免了审批工作中的效率低下和“暗箱”操作;实现了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对接和审批互动,建立起运转协调、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网络政务平台。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1、认真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工作。一是按照全市统一的培训要求,组织全区政务公开专干学习《条例》,并参加了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组织学习。如利用“机关讲坛”等各种载体,同时将条例文本、政府信息分类法、条例解读辅导等材料挂在区政府政务信息网站上,供大家自学;三是对各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培训辅导,通过对《条例》进行重点解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培训效果。
2、加强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市关于做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安排,我区政务公开办认真组织安排“三走进”系列活动,成果显著。我区政务公开办被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为第三届“5·15政务公开日”先进基层单位。
(六)加强监督考核,合力监督促公开
区政务公开办年内组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按照政务公开检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进行了督查,促进政府部门部署任务要有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要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总结讲评、“群众满意度”测评要有政务公开工作评价,确保政务公开扎实推进。2010年,区委、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两增一保”和“双佳”评比办法体系中,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区监察、审计等部门也结合工作,对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进行监察和审计,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向法制化、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迈进。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0年,尽管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还不尽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工作缺乏创新;二是有些单位和部门工作任务安排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计划和总结上报不够及时。针对上述问题,2011年,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人员职责,区政务公开办既要做好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要履行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是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推行政务公开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好“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做好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研究制定我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级示范点的动态管理,明确情况通报、信息报送、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监督考核等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宣传示范点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充分发挥互补作用。
四是抓好公开载体建设。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场所建设,发挥好 “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报刊杂志、公开栏、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多平台、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各行政机关(含受委托执法组织)编印的可以公开的各种文件汇编、综合性资料、报刊杂志等,要及时向有关载体主管部门提供,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积极开展与民交流、疏导民意的活动,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市民关心的疑难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确保公众的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是建立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务(居务)公开互动机制。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和村务(居务)公开,重点抓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