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全域停车建设项目决策草案

发表日期: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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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决策事项

项目名称:旅顺口区全域内开展智慧停车运营项目

基本情况:智慧停车运营项目共计包含主城区和新城区内的12个区域,预计共划设约756个(不含铁山轻轨站、塔河湾轻轨站)泊车位进行收费统一规范化管理,包括水师营大市场,旅顺剧场周边区域,新开广场北侧,博爱街(2高中西侧),忠诚街停车位,新加坡花园西侧,向阳街建材市场东侧,长江路南侧,国投建材门前,三八里露天市场配套停车场,另有铁山轻轨站周边及塔河湾轻轨站周边停车场,依据《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设计停车位,具体停车位数量以设计为准。

二、决策目标

通过对区内全域内开展智慧停车运营,对本区停车进行规范管理,解决本区停车问题。

三、决策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0、《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法律风险点总结及应对措施:

1、所涉停车场土地权限问题,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将依法办理使用手续;

2、决策程序问题,本项目向社会公开及相关专家征求意见,根据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完善决策草案;

3、审批手续问题,按流程及时办理建设及运营手续,保证项目合法推进,运营期管理及收费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四、工作任务

1、选址土地规划;

2、完善工作方案;

3、征求公众意见;

4、办理土地使用、备案相关手续;

5、施工建设;

6、运营实施;

7、监管保障。

五、决策事项执行部门和配合部门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运营单位: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交警支队、水师营街道、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六、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1、有利于高效配置公共停车资源。

2、有利于促进实体店经营。

3、有利于提高出行效率和节能减排。

4、有利于文明创建;

5、经科学测算本项目具备经济效益。

七、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15041150420@163.com

2、技术单位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041150420;

3、扫码反馈:


八、附件

附件:停车场点位图(共11图,不含铁山轻轨站、塔河湾轻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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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来源: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