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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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下午13时40分许,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锻压车间内一名工人在从事锻压冲孔作业时,被飞出的冲头砸中腹部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
2023年10月6日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印发了《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旅政〔2023〕75号),同意事故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示,区应急局牵头组成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2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铁山街道办事处组成的事故评估组,评估组通过到事故现场实地走访、到相关部门查阅档案资料等,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组成员
由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铁山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限和要求;
2.听取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
3.调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区应急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档,按规定向司法局进行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于2023年9月27日在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1个事故责任单位、4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一)对有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没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锻压冲孔作业等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分级,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缺少对锻压车间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2023年10月11日,区应急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3年11月7日,经区应急局集体讨论决定,一致同意给予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罚〔2023〕3003号)。2023年11月7日,该公司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3年11月15日,经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责任人员(2人)
1.隋某龙,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公司锻压车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缺少对锻压车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2023年10月11日,区应急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隋某龙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3年11月7日,经区应急局集体讨论决定,一致同意给予隋某龙处人民币玖万零陆佰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旅应急罚〔2023〕3004号)。2023年11月7日,隋某龙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3年11月15日,经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2.李某伟,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锻压车间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锻压车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不力,未及时排查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023年10月11日,区应急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李某伟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3年11月10日,经区应急局集体讨论决定,一致同意给予李某伟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6个月,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零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旅应急罚〔2023〕3005号)。2023年11月10日,李某伟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3年11月15日,经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建议企业处理事故中负有责任人员(2人)
1.王某军,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锻压车间掌钳工,对冲头的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冲头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王某军作出停职处理,并扣除2023年年终奖金。
2.王某燕,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锻压车间司锤工,临时调用操作C41-2000空气锤,对设备的结构和性能不熟悉,不能够熟练操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王某燕作出扣除2023年年终奖金及7-12月岗位工资减半的处理。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了“7·21”事故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对“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进行全面整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到每个员工和每个岗位。
2.建立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建立自上而下的事故防范工作机制,管控好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在每个潜在的隐患风险点,张贴安全风险告知牌。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周组织安全部门及各生产管理部门,对各生产车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设施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车间工具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建立检维修台账。
4.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在锻压作业时设置防飞溅物挡板,并对生产工具进行防飞溅固定,根据工作岗位重新定岗定责,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听取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调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综合评估认为事故责任单位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并要求其持续落实好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大连丰顺压力元件有限公司“7·21”一般物体打击生产事故评估组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