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整治违规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弃置场行为

发表日期: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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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赵某某在旅顺口区双岛街道辖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经现场调查,赵某某未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未能提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并启动立案程序。2025年5月27日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履行立案程序,同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个人有前三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对相对人赵某某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现已结案。

 

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7日

 

来源:旅顺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