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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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玉玺路西侧,一辆大型吸污车正在进行污水排放作业。现场询问涉事人员,并无任何审批手续,属擅自进行排放作业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涉事吸污车所属单位为大连某环境清洁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按规定将污水运送至指定处理场所。该公司车辆未经许可将车内污水私自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涉事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涉事公司给予7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已结案。
区城管执法局在此提醒广大业户,吸污车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污水是违法行为,不仅会破坏城市环境美观,还会导致排水管网堵塞、水体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
今后,区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与范围,结合在新城大街、玉玺路等主次干路周边已安装监控摄像等信息化手段,对吸污车运行轨迹和作业情况实时监控,确保此类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监督,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来源:旅顺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