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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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将“旅大线”建设红利转化为惠民惠企实效,合理降低居民和非居民用气成本,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和民生福祉改善,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政府制定价格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区发改局牵头开展了旅顺口区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制定工作。现将我区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公布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3.50元/m³(含学校、幼儿园、部队以及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
二、非居民用气在不超过4.60元/m³的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销售价格。
三、本次价格制定适用范围为旅顺口区全域及高新园区龙王塘街道前黄线以西金海燃气供气区域。
以上价格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旅顺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旅顺口区居民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旅发改〔2017〕66号)和《关于调整旅顺口区部分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旅发改〔2018〕3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来源: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