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顺口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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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区中省市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促进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和《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71号)等规定,编制了《旅顺口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2.《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目录事项进行新增或者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旅顺口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