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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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旅顺口区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要,经旅顺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旅顺口区长城街道黄家村局部地块。详见旅勘测2020-19号勘测定界图。拟征收面积0.4225公顷。
二、拟征收目的
征收地块主要用于保障旅顺口区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地块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旅顺口分局将针对征地范围内土地组织开展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调查勘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长城街道和相关部门将同时启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的调查确认工作。
四、本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收集体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期为10天,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土地承包户和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告知。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旅顺口分局
编辑: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旅顺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