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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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39号发布)和《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旅顺口区政府组织编制了《旅顺口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旅顺口区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管理办法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一、公示周期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
二、公示方式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人:于超
联系电话:62910195
邮箱:zfjlhk6268@163.com
联系地址: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旅顺口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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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附件